財務造假面臨索賠 擔保額度占凈資產113.2%
上市公司向關聯企業提供擔保服務是增收方式之一,但對擔保合同處理不慎,則可能給公司帶來風險。
近期,香溢融通(600830.SH)接連發布多個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擔保業務提供保證擔保的公告。
7月11日香溢融通公告顯示,“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擔保業務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41億元(含本次擔保)”。
根據香溢融通的擔保計劃,2020年度的對外擔保規模預計在65億元內,其中工程保函的最高額保證擔保額度規劃為61億元,而此前其規模較大的融資性擔保業務則收縮較多。
“擔保公司根據擔保額度、期限、甲方要求等收取1%~2%的擔保費,也有每簽一單收2%擔保費的收費模式,是擔保公司重要的增收方式。”有知情人士指出,“上市公司與子公司會組成復雜的擔保網絡,當擔保鏈條中某一環出現問題,就會引發連鎖反應。”
香溢融通方面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擔保業務是重要業務板塊,針對擔保業務的變化等內容,以公司公告為準。”
非融資性擔保增量
曾有民間金融第一股之稱的香溢融通,業務圍繞擔保、典當、租賃以及財富管理等類金融業務展開,其中擔保類業務一直是比較重要的業務板塊。
香溢融通的財報數據顯示,2019年,香溢融通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溢擔保”)實現營業收入7573.64萬元,凈利潤1181.35萬元,凈利潤同比減少54.02%,主要系本期聯合貸款擔保業務合作中止,收入同比減少。
香溢融通的擔保業務主要由兩部分構成,融資性擔保業務以及非融資性擔保業務。其中,非融資性擔保主要系香溢擔保經營的工程保函擔保業務。在2020年,非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比例上升明顯。
梳理香溢融通此前數據可知,截至2018年年末,工程保函擔保余額21.2億元,對比同年的聯合貸款擔保余額19.4億元,兩者間擔保規模沒有明顯的偏重。
但該數據在2019年末已出現變化,香溢擔保在2019年末的非融資類擔保余額為20.7億元,而融資類擔保規模降為0.25億元。
在2020年的全年擔保業務規劃中,非融資類的工程保函比例進一步提高。
目前,香溢融通通過兩家控股子公司香溢擔保和寧波市海曙區香溢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簡稱“海曙香溢擔保”)運營擔保業務。根據兩家公司業務規劃,2020年度擔保業務總額不超過65億元,其中工程保函擔保的規模最高額在61億元。
在香溢融通的《關于為下屬擔保公司2020年度工程保函擔保業務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的公告》中提到,“香溢擔保2019年以來陸續與多家銀行合作,取得了保函擔保授信并開展保函合作業務,但銀行為工程保函擔保業務授信,都需要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事實上,香溢融通連續增資香溢擔保、收購海曙香溢擔保的股權,也被解讀為下一步為增加非融資性擔保業務鋪路。
2019年,香溢融通完成對香溢擔保的增資動作。2020年2月,香溢融通又出資7592萬元收購海曙香溢擔保的75%股權。“2019年,香溢擔保的核心業務工程保函擔保業務的期末余額同比增加25.47%。”香溢融通方面進一步表示,“公司基于對建筑保函市場的預期,認為低風險的工程保函擔保業務市場空間大,將繼續著力拓展工程保函擔保業務。但開展工程保函擔保業務需要同等額度的銀行授信,受香溢擔保凈資產的限制,銀行授信額度有限,香溢擔保開展工程保函擔保業務的規模亦受到限制,故為突破業務瓶頸,2019年引進戰略投資者對香溢擔保進行增資。”
事實上,在側重工程保函擔保業務之前,香溢融通的融資性擔保業務規模增長明顯,并與金融機構等合作互聯網金融消費信貸的擔保。
梳理此前公告可知,香溢擔保此前曾與溫州銀行開展聯合貸款,但隨著逾期增加,擔保代償規模增加,2019年4月雙方終止了合作的聯合貸款擔保業務。香溢融通稱,“目前僅為原合作期間的存續業務,截至今年3月31日,擔保合作的貸款余額1.02億元”。
擔保額度占凈資產113.2%
對于非融資性擔保的業務風險,目前主要存在于企業可能出現的違約風險,以及是否有對外擔保額度的風險。
對此,香溢融通認為,“工程保函擔保以浙江省內建筑施工企業為主要目標客戶,為企業提供履約、投標、預付款保函等擔保服務;同時,為開發建筑施工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典當、理財、工程保險等一站式金融服務,滿足其開發經營過程中的各種需求。工程履約擔保的業務品種相對風險較低,且公司選擇的客戶均是資質較好的企業,鑒于目前規模較大的建筑施工單位資產負債率一般在75%左右,因此擬提請股東大會同意香溢擔保可為資產負債率75%(含)以下的客戶提供履約擔保。”
對于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的要求,證監會在2003年時曾發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該規定提到,“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總額不得超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合并會計報表凈資產的50%”。
2005年,證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中提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都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雖然目前對于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的總額沒有凈資產50%的限制要求,但業內人普遍認為,該指標仍可用于衡量上市公司擔保風險。
根據香溢融通在7月10日披露的公告顯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為控股子公司香溢擔保工程保函擔保業務提供的最高額保證擔保410,000萬元(含本次擔保),實際使用擔保余額239,189.07萬元”;“實際擔保余額合計239,189.07萬元,占公司2019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凈資產211,301.02萬元的113.20%,無其他擔保,無逾期擔保。上述擔保均未超出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批準的擔保額度”。
2019年年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實現擔保業務收入7573.6萬元,同比下降16.75%;擔保業務營業成本1132萬元,同比增加212%;擔保業務準備金期末余額8699.2萬元,同比增加53%,主要系聯合貸款擔保業務逾期金額增加。
而值得注意的是,香溢融通因財務造假遭遇監管處罰,近日股民的索賠程序也已啟動,而財務造假的根本原因則是因隱瞞擔保事項,虛構投資業務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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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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