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風集團未披露2019年業績預告 深交所發問詢函要求盡快披露
2月10日晚間,暴風集團披露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下發的問詢函,深交所就暴風集團未在規定時間內披露業績預告的原因等問題進行了問詢,要求公司盡快按照規則要求披露2019年業績情況。
問詢函顯示,截至2020年2月9日,暴風集團仍未披露2019年年度業績預告,也未聘請負責2019年度審計工作的會計師事務所。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對此表示關注,要求暴風集團說明:未在規定時間內披露業績預告的原因,目前的進展情況及解決措施;是否在聘請2019年年報審計機構;是否在聘請財務總監、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向投資者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以下為全文:
關于對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問詢函
創業板問詢函〔2020〕第29號
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截至2020年2月9日,你公司仍未披露2019年年度業績預告,也未聘請負責2019年度審計工作的會計師事務所。我部對此表示關注,請你公司就以下事項進行核查并作出說明:
1.你公司未在規定時間內披露業績預告的原因,目前的進展情況及解決措施。同時,請你公司盡快按照規則要求披露2019年業績情況。
2.你公司是否在聘請2019年年報審計機構,如是,請說明進展情況及其可行性,預計聘請時間;如否,請說明對2019年年報披露的影響、擬采取的具體措施。
3.你公司是否在聘請財務總監、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如是,請說明相關人員的具體情況、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預計聘任時間;如否,請說明對2019年年報披露的影響、擬采取的具體措施。
4.請你公司結合上述事項的核實情況以及公司目前存在的各類風險事項,向投資者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5.你公司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情況。
請你公司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說明,并在2020年2月15日前將2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我部,并抄送北京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同時,我部鄭重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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